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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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乐高”诉“乐拼”系列标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
并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乐高博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高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3000万元。
早在2015年,该公司复制“乐高”玩具,生产出大量含有“乐拼”中文及英文字样系列标识的玩具产品,其中多款标识侵犯了“乐高”商标标识,构成商标侵权。
美致公司复制乐高玩具长达四年之久,侵害乐高公司8个注册商标和1个具有一定影响的商业名称。
从展示企业理念的商标到玩具产品外包装设计再到各种设计细节,几乎完全照搬“乐高”的设计,模仿乐高公司的恶意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属严重侵权行为。
02 什么是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贵阳老干妈公司)于2003年核准注册为“老干妈”商标。
贵阳老干妈公司认为贵州永红公司、北京家乐福公司侵犯其驰名商标专用权,遂诉至知识产权法院。
2017年,北京市高院作出判决,判令贵州永红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老干妈”字样,并赔偿贵阳老干妈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7.5万元。
“安可玛汀”是中国福建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旗下的体育品牌,其商标由大写字母“U”和“M”组成,“U”和“M”一上一下构成了另一个字母“H”,周围环绕着麦穗。
只要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安可玛汀的品牌商标与美国体育公司安德玛的标志相似度非常高,已经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安德玛公司曾起诉安可玛汀品牌商标侵权,并要求赔偿1500万美元。
安可玛汀品牌的商标被法院判定为抄袭美国安德玛品牌,已经构成了盗用商标的侵权行为。
商标是企业形象的代表,企业声誉的象征。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可谓评估企业价值的衡量标准之一。
“可口可乐”是家喻户晓的品牌,在全世界范围内拥有庞大的消费者群体。提到“可口可乐”,其商标标识马上能够浮现在广大消费者的脑海中。
熟悉的商标是企业联系消费者的桥梁。拥有高知名度、强关联度的商标能够成为消费者采取销售行为的催化剂。
(1)剽窃、抄袭商标动机
?剽窃设计
极具艺术感的商标标识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品位
巨头Facebook数字货币钱包“Calibra”被指抄袭初创银行Current的商标而遭提起诉讼。
在现代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的社会,商标不仅是企业与消费者的信号,更是企业不可或缺的认证资产。
商标被视为知识产权的一部分,而如今知识产权已形成一个巨大的市场。
企业想要稳步发展,一定要制定商标计划,并做好监测工作,避免遇上抢注、抄袭等情况,给企业带来负面的影响,例如不正当竞争、公众混淆概念,企业名誉遭诋毁等等。
商标可被视为企业的门面,设计商标也是在塑造一家企业的性格。它传达的是企业的创办理念、服务宗旨,因而不能小觑。
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雷军出资200万,设计一个新logo了。
06 企业被侵权,应该怎么做?
(1)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起诉前,当事人可以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也是做好诉前准备的一个有效措施。
(2)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根据《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了在商标权侵权案件中,可以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3)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4)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
同时,为了保证品牌的清晰度和形象一致性,企业开通媒体渠道,向公众展示品牌的变与不变,让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以免因信息滞后,受到假冒品牌的干扰,最后损坏企业的声望。
敬请期待下次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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