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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每日说法 > 猥琐男子男扮女装躲进女厕偷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猥琐男子男扮女装躲进女厕偷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16

#治安管理处罚法

2021年11月15日,一名男子穿着女装戴着假发帽子,在上海爱琴海购物公园躲进女厕所偷拍,保洁阿姨发现不对劲后找到一位正义男士说明心里的猜想,男士意识到情况比较复杂,便开始拍摄视频保留证据并且控制住嫌疑人。偷拍男子被抓现行后,还辩称自己是被朋友要求穿女装,正义男士检查对方手机后,发现了大量在全国各地的女厕所拍摄的女生上厕所的隐私照片。

对于这些照片,对方辩称是在网上下载的,于是正义男士检查了照片详情,确定这些照片全部是同一部设备所拍,也与嫌疑人的手机型号一致。随后正义男士当场报警。目前警方查清该偷拍男子的违法事实,实施偷拍行为的男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对于这种偷拍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另外偷拍别人这种行为在民法典中也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1.停止侵害。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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