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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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市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产业链,不同经营范围的公司在产业链的上下游进行合作共赢。公司企业进行合作,首先就是要签订商业合作合同,但不可避免的是在合作过程中,会暴露一部分企业的商业秘密。那么如果其中一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道了对方的商业秘密,却不小心泄露出去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按照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比如技术秘密,可以给权利人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在经营方面的经营信息,比如说客户名单,为交易带来极大的便利条件,对其经营活动,比如材料与成品的购销,意义重大。这些信息,一般当事人是严格保密的,除非当事人认为其不需要保密。
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泄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为达成协议,有时告诉对方当事人商业秘密是必需的,但一般也提请对方不得泄露、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有义务不予泄露,也不能使用。如果违反规定,则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无论合同是否达成,当事人均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而且只要商业秘密仍然是商业秘密,无论经过了多长时间,都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商业秘密是一个公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知道他人公司商业机密后,我们有义务对其进行保密。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内容啦,今日律司还更新了很多商业秘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供大家参考。如果您还有其他想要解答的疑问,可以联系本站的在线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