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7-08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7-08
由于价格便宜、灵活方便的特点,电动自行车成为普通人群的日常交通工具之一。但是由于市面上的品牌众多,价格幅度大,导致消费者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质量良莠不齐。近年来,电瓶车充电爆炸事件频发,让其产品质量成为社会的焦点之一。那么电动自行车充电爆炸谁负责赔偿呢?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这案例。
一、案情简介
2013年,老庹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取下放在家中充电时,电池突然爆炸,导致儿子小庹重伤,花去医疗费4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庹家多次与销售商等协商未果。其后,小庹将电动车销售商、电池制造商、电池芯组提供商、充电器制造商起诉至当地L区人民法院,请求各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调查与处理
庭审过程中几方被告均辩称自己无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庹在对购买的电动车电池正常充电过程中发生漏液并爆炸,致原告受伤。各被告无证据证明尚在三包期内的电池爆炸是外界人为原因或老庹使用不当所致,该电池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被告电池制造商、电池芯组提供商、充电器制造商均未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判令其连带承担原告因电池爆炸致伤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40余万元。
二、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面对当下电动自行车爆炸起火事件的多发趋势,小编建议大家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时候需要住意对商家资质、电池类型容量等部件参数进行了解,远离三无产品。其次如果遇到了案例中因电动自行车质量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协组织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