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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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夫妻关系结束的标志,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焦点。一般来说分割的财产包括共居的房子、资金等。对于农村夫妻来说,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夫妻财产的一部分。那么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进行分割?一起来和今日律司看看下面的法律分析。
一、问题描述
牛某和夏某是不同村民委员会的村民,双方结婚15年,因为性格不合,牛某要求与夏某离婚。牛某提出其在夏某的村里生活了近15年,已熟悉此处的生活环境,要求分割双方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以便于以后生产生活所需。那么,此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进行分割?
二、法律分析
1、相关法律:《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本案情况:由此,本案应当按照生活状况、家庭人口、老人的赡养、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具体情况,对其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牛某与夏某已经结婚15年,共同承包经营土地。因此,牛某对双方的土地经营权进行分割的请求,可以获得支持。
按照最新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需要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只要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就可以平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证明夫妻共有财产是需要提供证据的,例如合同签订时间等等。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内容,来今日律司,寻找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