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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30

#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罪是我们普通人经常见到的罪名,一般是指违法情况下的交通重大事故。对于交通肇事罪,国家还规定了三个级别的处罚,分别无逃逸、逃逸不致死、逃逸且致死。后两者会比第一种的处罚高很多,那么法律是如何认定、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罪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交通肇事罪的定义和具体判定标准在实际生活较为复杂,如果您有相关的问题,可以点击法律咨询,本站有律师24小时在线回答。

  二、交通肇事逃逸处罚:

  1、行为人处罚。一般交通肇事罪要死亡1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承担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才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有逃逸情节,只要一人重伤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有逃逸情节的要加重处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相关人员处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其实就小编看来,交通肇事罪是一个很特殊的罪名,它能体现法律对普通人的保护。肇事不逃逸主动承担责任送医治疗,就能少获刑是法律对肇事者主动承担责任救护伤者的鼓励。当然法律界对交通肇事罪的解读和分析很多,这里我们只是简单的介绍一下基本法条,如果您有其他看法或者疑惑,也欢迎留言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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