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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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我在下班骑车回家途中突然遭遇大暴雨,为了避雨,我就近躲到了一家公司的围墙下。没想到围墙突然倒榻,将我砸伤,造成我手臂骨折。
家人后来找到这家公司要求赔偿我的医疗费,可是公司说围墙倒塌是由于天气原因造成的,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条件,不能赔偿我。那么这样的情况怎么要求赔偿呢?
围墙倒塌被砸伤怎么要求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具体说,不可抗力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的现象,是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
由于不可抗力是人所不能支配的,因此由此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表明行为人没有过错,行为人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是根据您所叙述的情形,下暴雨对围墙所造成的影响应当是可以预见的,并且相关责任人有义务定期检查围墙的质量,以免发生倒塌的情况,这并不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您可以要求负责围墙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