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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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出版或者翻拍别人写的书是需要获得授权的,这个授权就是指知识产权。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有时限的,例如著作权的保护一般是终止于作者去世后的第五十年。不过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是不一样的,下面一起来看看知识产权中有保护期限的是哪些类型以及其对应的年限吧~
1、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发行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发行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有法律问题,找今日律司。
2、专利权
根据《专利权法》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根据专利权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3、商标权
根据《商标权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为了鼓励人们的创造,而知识产权保护的限定时间则是为了防止过度的保护影响作品对社会进步的阻碍,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必然有时间限制。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可以关注我们普法知识频道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