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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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伤人咬人事件频发的背后,是很多狗主人对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明确,认为狗咬人自己无责任。但是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吗?当然不是,我们国家颁布的民法典中,就有对动物伤人事件的侵权责任、赔偿责任划分的明文规定。下面一起来看看民法典关于动物伤人如何规定吧~
一、有主人的动物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动物致人损伤,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流浪动物伤人
对于流浪狗伤人,具体来说分三种情况:一是被遗弃的流浪狗伤人,原主人承担侵权责任;二是没有饲养人的流浪狗伤人,管理人应当担责;三是流浪狗在小区内伤人,可视为物业管理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要求相关负责人承担一定侵权责任。
三、饲养者或管理人负责
民法典中此规定以责任承担来警醒作为能控制和管束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对所饲养或管理的动物负责,谨防动物脱离自己的实际控制,更不要轻易遗弃饲养的动物。一些长期投喂流浪动物的爱心人士,可能会因长期投喂行为而与流浪动物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进而承担相应责任。所以,遇到流浪的小动物后,应尽量将其送往小动物收容机构或者进行合法收养。
四、无过错归责原则
民法典明确饲养动物致人损伤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动物伤人纠纷一般使用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只要有动物伤人,只要在法律上对事件损害结果有法律意义上因果关系的行为人,都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因此不管是动物饲养者、管理者还是公共场合的负责人都需要对动物的安全性进行保障,以免其伤人后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