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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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村民委员,会发布了印发《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第四条规定: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严禁吸高档烟喝高档酒,并对领导家庭(指村两委班子成员)、干部家庭(指企业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和中等以上收入家庭吸烟、普通职工家庭和普通村民家庭的烟酒标准作出了规定。
该办法还对“超标”行为的处理作了规定:取消当事人家庭一切福利待遇,并对领导家庭处以1万罚款,干部家庭处以6000元罚款,普通职工和村民家庭处以2000元罚款。那么村民委员会是否有权对村民进行处罚?
村委会有权对村民铺张浪费的行为予以处罚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9条至13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可以设定特地类型的行政处罚,第14条规定:“除本法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以及第13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村民委员会指定的管理办法不是行政处罚法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以及第,13条规定的法律法规,无权设定特政处罚。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对象应当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并应当有法定依据,村民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属于个人行为,村委会无权进行限制并进行处罚。
如果村民的合法权利确实受到了侵害,可以向村委会或乡政府进行申诉,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