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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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安徽阜阳,有一男子半夜行窃,偷走了第一家的三轮车之后,用其运走第二家偷来的电动车,第二晚,在偷第三家的自行车时,顺手偷走了第四家的电机。
后来,男子趁着深夜,把偷来的电动车放在了废品收购站,准备等到天亮就卖掉。把其它赃物带回家中,发现自己家太小了,就把最大的三轮车又归还给第一家了。2022年3月16日,男子被派出所抓获,如实交代了行窃的整个过程,目前该男子的案件还在侦办中。
一、把偷来的东西还回去,是否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小偷把偷来的东西还回去,则是犯罪中止,行窃盗窃中止,没有造成什么损害,可以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但上诉男子偷了三轮车带回家中,已经是离开了现场,还回去之后,仍然要接受处罚,但可以减轻处罚。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24条【犯罪中止】提到: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犯罪中止。对于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如果已经离开了现场,后来又去找到失主,归还赃物,就属于犯罪既遂后的悔过和退赃行为,应该处罚,但可以从轻处罚。
平时家中防窃,可以安装几个智能摄像头,除了监控之外,还可以主动警告,可以有效防止财产损失的同时,看清行窃人员,制止行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