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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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时代,计算机软件相关的纠纷以及成为了常见的纠纷诉讼类型。为了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国家著作权法规定,计算机软件是作为一类特殊的作品是受到保护的。因此软件开发者可以通过申请软件著作权保护自己权益。那么软件著作权名称可以重名吗?
一、软件著作权的名字可以重名吗
软件著作权可以重名,软件著作权是不保护名称的,可以重名,如果你非要保护的话,可以把名字注册成商标。
在进行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登记时,需要填写软件的全称和简称。全称就是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名,软件全称应当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全称应填写一致。可以参考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品牌加产品用途与功能加软件的命名规范。点击法律咨询,寻找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二、软件著作权可以永久吗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由于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相关法律没有将软件名称纳入保护范围,因此软件著作权可以重名。需要注意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时候,我们申请的名称还不能包含他人已经注册过的商标造成侵权纠纷,因此如您想保证自己的软件著作权名称不被他人重名,可以自己用名称再注册一个商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