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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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指劳动者上班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职业病,通过这一概念我们可以得出认定工伤的标准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工作期间,二是工作原因,三是人身伤害或职业病。今日小编收到求助,当事人因工作原因突发高血压。那么突发高血压算工伤吗?高血压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几级呢?
一、问题描述
我是一位农民工,在一家建筑公司开搅拌机。双方签有正式的劳务合同。前段时间因工程紧张,我几乎每天都被安排加班。由于长时间劳累过度,我在工地上晕倒了。医生说是高血压突发。医疗费用全由我个人支付。经治疗,出院后我仍然感觉身体半边手足麻痹。我想让公司给予工伤补偿,但公司说高血压是我个人原有的病,跟公司无关。请问,我该怎么办?
二、律师分析
1、一般来说,如果职工本身患有高血压,在工作时间发病住院,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发病,但和工伤是没有关系的,如果高血压是因为职业病的原因导致的,那还可以和工伤挂钩,如果本身没有职业病而只是高血压引发的住院,这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只能享受一般病假的待遇,医疗费用只能由职工医保基金来报销。
2、但是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65)险字第760号文件中曾规定:“职工在正常的工作中,……例如由于加班加点突击任务(包括开会)而突然发生急病死亡,……,可以当做个别特殊问题,予以照顾,比照因工死亡待遇处理。”
劳动部在《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是否可比照工伤处理的复函》中也进一步明确规定,对在发病前,有连续加班加点工作的具体情节的,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高血压病复发的,“应按比照工伤待遇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高血压等作为一种常见病,虽然发病原因及发病时间很难确定,但只要是因为工作过度劳累而诱发,即属于工伤范畴。
综上所述,虽然一般情况下工作时间突发高血压不算工伤,但是求助者的工作地点是在工地,并且可以认定是工作原因诱发高血压,由此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有权要求公司按工伤给予补偿,具体的劳动能力鉴定要根据患者的患病情况来确定。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内容啦,如果您遇到了这类工伤纠纷,欢迎来今日律司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