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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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互联网电商行业的发展,我国的快递行业发展迅速,目前国内大大小小的快递公司就有上千家。但是由于规模以及运输能力的限制,我国少部分的偏远地区的快递运输非常缺乏。因此有人就看中了这里的商机开展快递业务。但是开快递公司是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下面一起来看看这个快递公司未取得行政许可就开公司的行政处罚案例吧~
一、案情简介
2018年4月,新疆和田某物流公司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邮政管理部门现场核查其各类设施设备不到位,现场核查不通过,和田地区邮政局执法人员对新疆和田某物流公司再三强调在暂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收寄或投递快件。2018年5月8日和田地区执法人员对其他快递企业检查时发现新疆和田某物流公司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
二、调查与处理
经查新疆和田某物流公司自2018年4月24日至5月7日,在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共投递快件2600余件,仅2018年5月7日现场待投递的快件390件和未开拆的快件总包3个,经调查核实新疆和田某物流公司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上述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证人证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现场照片打印件为证。新疆和田某物流公司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非法经营快递业务活动。2、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上缴国库。
三、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拾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所以和田地区邮政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对新疆和田某物流公司进行处罚。
未经行政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快递业务,特别是案例中的当事人处以特殊地区,快递业务更是关系当地的防控管制,因此邮政局对其进行了处罚。但是小编也有一个好消息,该公司在后续学习了相关法规后,取得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目前已经在依法进行快递投递业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