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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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医疗事故涉及医学范围,因此事故鉴定人员也需要有医学专业知识背景,特别是对就诊、治疗的流程、方案有相对完善的把握,这样才能发现在医疗事故中医方是否存在问题。因此,医疗事故鉴定一般是由专业的地方医学会等组织负责。下面一起来看看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最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了解更多相关法规,点击普法知识大全。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上面是法律规定的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和流程,但是由于各地环境政策各异,有些地方的鉴定流程可能会有些许不同。例如上海的委托和专家抽取流程和其他地方就不太一样。因此,如果您遇到了医疗事故需要进行鉴定的话,可以选择打电话咨询当地医学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