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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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度假是一种新兴的旅游概念,由一个叫做亚历山大·奈特的德国人首创,20多年前传入中国,现在已经发展的初具规模,那么什么是分时度假呢?分时度假就是度假公司把度假区的一个房间或者一套公寓的使用权在时间维度上拆分成为不同的周期,然后打包售卖的方式,购买的会员可以在10-40年内,每年固定的时间来旅游区游玩一段时间。并且不同的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度假需求与其他的会员交换度假客房的使用权限,而达到使用较少的成本,每年都能去不同地方出游的目的。
但分时度假的形式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为合同时间跨度较长,因而度假公司的整体实力就变成了一项非常重要的考察项。章某在网上了解了某个度假公司的分时度假产品,而后与公司签订了分时度假合同,购买了这个度假公司一个近旅游区的国际公寓20年的度假权益。而且章某支付了定金两万元。
不过一个月后章某通过多方了解考察,发现公司声称的拥有大量的会员、公寓房产等数据与该公司的真实情况完全不符,章某怀疑该度假公司为了争取业绩而在广告中做了虚假宣传,因为担心该度假公司的履约能力,所以要求公司补充提供履约担保,否则就要解除之前签订的分时度假合同,并退还定金。那么分时度假合同对方不提供担保可以解除么?
分时度假合同对方不提供担保可以解除么
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章某与某度假公司签订的《度假权益承购合同》虽合法有效,但因分时度假经营形式目前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和行政监管,对购买者存在较大风险。且合同履行期限长达20年,某度假公司称其为某国际公寓度假权益的拥有人,但经章某了解,该公司在某国际公寓只有四五套房屋,章某为避免履行风险要求对方提供履行担保属于正当合理的要求,某度假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该项义务。
当章某提出履行能力异议时,某度假公司未提供任何担保,从而导致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信任基础已丧失,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章某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正当,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