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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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未成年人石某的父母早年离婚后均未再婚,石某父亲在某用人单位担任出纳一职,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为石某父亲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8日中午,石某父亲在工作中突发疾病,2020年3月21日9时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石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因用人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未缴纳养老保险给石某造成的各项损失。
审理结果:石某父亲入职以来,用人单位一直未与石某父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石某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期限内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因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为石某父亲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致使石某父亲为此次诊疗所支出的医疗费均无法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石某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因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为石某父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致使石某父亲无法享受应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石某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案经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石某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石某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医疗费、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共计6万余元。
案件点评:
1、首先,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的法定后果,该后果不能因劳动者的死亡而免除。
2、其次,用人单位未为石某父亲缴纳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导致石某父亲在诊疗过程中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死亡后无法根据相关规定取得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石某作为近亲属,有权提起相关劳动仲裁并取得相应赔偿。
3、第三,在计算医疗保险待遇时,需要根据医院级别、所支付的医疗费是否属于医保范围内、是否已经超过医保起付线等多种因素综合计算。
本案中,石某父亲去世,石某作为近亲属有权提出相关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致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未能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职工和退休人员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职工和退休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三十条
企业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的信息依法计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给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企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