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8-18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8-18
我去年刚大学毕业,通过校园招聘进入一家汽车公司做技术研发。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在我入职之初向我承诺员工入职每满一年,发放年终奖5万元,发放时间为每年12月下旬。
临近年底,我发现网上都在说企业发年终奖的事情,而我们公司一点动静都没有。我急着用钱,就去问了我们人力资源主管,没想到她不承认自己承诺过有年终奖的事情,还说工资、奖金的发放以劳动合同为准。但是,我知道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年终奖的条款。那么“口头承诺”的年终奖能要回吗?
口头承诺的年终奖能要回来吗
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福利待遇,具有奖励和激励员工的目的,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劳动者表现以及单位经营状况具体规定年终奖的发放条件,但是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关于年终奖的约定。
用人单位对年终奖的“口头承诺”也属于一种约定,应当向员工发放年终奖。但是,在用人单位反悔或拒不承认的情形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员工应当根据证据证明存在口头约定,否则员工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综上,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的人力资源主管曾经“口头承诺”过发放年终奖,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要回属于您的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