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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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每个公民都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校园人身损害案件中,有很多学生受伤后,家长不知道能不能向学校维权,在普遍的观念中,孩子受伤学校一定脱不了责任。但是现实案例告诉我们并非如此。学校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满足四个构成要件才行。下面一起来看看学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学校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这是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依据。没有损害事实,就不构成侵权,行为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2、侵权行为的违法性
判断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一定要以法律、教学法规为依据。
违法行为不仅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例如,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而不作为所造成的损害,应当以当事人具有防止损害发生的法定或约定义务为前提,否则,不属于违法行为。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损害事实必须是侵权行为造成的。否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需要注意,有的行为虽然是发生损害事实的一个条件,但却不是真正的原因。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这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结果,仍然听任其发展,称为故意。
二、学校侵权的几种情况
1、在校园内,未成年人之间相互造成的伤害;
2、在校园内,因第三人的原因所致未成年人的伤害;
3、在校园内,由于教育机构本身的原因所致未成年人的伤害。
简单来说,学校承担侵权责任,必须是在校方有过错的情况下。例如校园运动会没有提起做好保障工作致使学生比赛过错中受伤的,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校方尽到必要的安全管理义务,就没有过错,也物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内容啦,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记得关注我们今日律司。